近日,友谊关海关关员在对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时,发现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CT机机检图像异常,经人工查验发现,ng28旅客携带的蓝色箱子中有一件暗红色的长眉罗汉木雕制品,重9.557千克。经送专业机构鉴定,确认为檀香紫檀制品,不属于文物。
檀香紫檀又名小叶紫檀,已被列入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)附录Ⅱ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材料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,禁止贸易、携带、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